10/07/2008

新莊副都心『中央合署辦公大樓』/ 住展雜誌
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News/2007Cti-News-Content/0,4521,130501+132008092600836,00.html

整體來說,台北縣明年利多不少,包括升格直轄市,更名為『新北市』,預料屆時統籌分配款會比現在多出數倍,有利地方建設。

另外新莊副都心的新消息也是不斷,五年內將有九個北縣的部會,將會遷移到新建的『中央合署辦公大樓』,將有一千八百名員工進駐副都心。

副都心佔地一百多公頃,東起思源路、南到中原路、北至中山路,西與新莊溫仔圳銜接,除了辦公大樓之外,還有國家電影中心將進駐,據聞房價已經上看每坪四十萬元。

目前緊鄰副都心唯一個案的推案單價為二十八萬,新莊新案的區域行情約為二十五至三十萬,藉由副都心的議題,想要把房價推升到四十萬,漲幅在三成以上,恐怕還要多加好幾把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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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莊報導

http://bigboat.typepad.com/hcnews/index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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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7/2008

新五泰共同生活圈

http://udn.com/NEWS/STOCK/STO10/4343118.shtml

新莊副都心 多功能

【聯合報╱記者李光儀/專題報導】 2008.05.16 03:59 am


雖然與新板特區一樣都屬於住商混合開發,但以新莊副都心為主的大新莊開發計畫,未來在交通的便利性上不遜於新板特區,而且配合國家電影文化中心,以及行政院中央合署辦公大樓的設置,有別有新板特區豪宅林立的景象,大新莊開發計畫將側重在商業和辦公大樓的發展。

而商辦大樓高於一般住宅大樓的流通性,也使得新莊副都心商辦大樓的潛力躍居北縣之冠。

大新莊的開發計畫包括新莊副都心、新莊頭前重劃區和新泰塭仔圳重劃區。其中新莊副都心位於新莊中山路2省道以南,中原路以北,東以思源路為界,西與新泰塭仔圳特二號道路相接,計畫面積為100公頃,市地重劃和區段徵收公共工程,預計於97年度完工。

依照台北縣政府的規畫,新莊副都心將與板橋新都心機能相輔,成為跨越大漢溪兩岸的「雙子城」,提供新莊、泰山、五股形成的「新五泰共同生活圈」所需之都市機能。

其中最矚目的是畫設了40公頃商業區,降低依賴台北市中心商業區服務機能。新莊副都心將成為兼具政治、經濟、休閒與生活的多功能都市區。

在交通區位上,新莊未來將擁有「一高二快三捷」,周邊交通有中山高速公路,快速道路八里新店線、特二號道路、捷運新莊線、捷運環狀線、中正機場捷運線匯集,交通地位亦非常優越。

除了新莊副都心以外,「頭前重劃區」位於思源路東側,中山路以南,計畫面積為46.6公頃,市地重劃的公共工程預計於97年度完工。

另外「新泰塭仔圳重劃區」,計畫區面積470公頃,將以住宅區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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頂樓漏水 法院判由管委會修繕

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News/2007Cti-News-Content/0,4521,11050602+112008050500139,00.html


新莊台北大城


中國時報 2008.05.05 
頂樓漏水 法院判由管委會修繕
陳俊雄、王貴郎/北縣報導

頂樓漏水是由住戶負責修繕?還是該由管委會負責?住在新莊「台北大城」的頂樓劉姓住戶以頂樓平台為共用部分要求管委會修繕;管委會以劉某明知房屋漏水卻以低價購屋,理應自負修繕。板院審結認為,劉姓住戶要求修繕漏水有理,駁回管委會上訴。

  這宗判決出爐,形同是把公共空間漏水衍生的維護修繕問題,拋給社區管委會負責,而不是由買賣房屋雙方負責,影響層面相當廣大。

  頂樓平台視為共用部分

  新莊「台北大城」社區共有十五棟大樓,每棟十層樓,住戶有五百多戶,據社區管理中心人員指出,住戶頂樓漏水糾紛訴訟案,管理委員會已與住戶和解,若要清楚整個事情的過程,宜詢問提訴的住戶。

  一位陳姓住戶指出,從沒聽過住戶為了頂樓漏水,向法院控告社區管理委員會的不是,以及獲得勝訴之事。不過,日後大樓若滲漏水到他的住家,也會比照向法院提控管委會的不是。

  劉姓民眾在九十二年八月間,購入位在新莊昌平路「台北大城」十樓房屋,但入住後發現每逢下雨過後房屋就因頂樓平台漏水,導致客廳與其他房間接縫處滲流汙損。

  法律賦予要求修繕權利

  劉姓住戶認為,頂樓平台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的共用部分,維護修繕問題理應由社區管理委員會負責,但他多次寄發存證信函要求管委會解決未果,遂向法院提告要求管委會修繕。

  管委會提出「後手應繼受前手之權利,其取得權利不能優於前手」原則,認為劉某前手住戶在頂樓擅搭違建,卻未在拆除時妥善處理,才會衍生漏水問題,而據該社區規約,類似修繕問題應由住戶負責,與管委會無關。

  簡易庭一審判決時,法官以漏水修繕責任歸由管委會負責判決劉姓住戶勝訴,「台北大城」管委會不服向板橋地院上訴。

  板院民事合議庭認為,修繕費用之責屬於前手沈姓住戶債務,不因劉姓住戶輾轉取得房屋所有權因而承受債務;另外,劉姓住戶雖得依買賣關係向前手求償,但住戶要求管委會負責修繕屬於法律賦予的權利,加上劉某是否以低價購屋獲利僅屬管委會臆測之詞,審結駁回管委會的上訴,再度判決劉姓住戶勝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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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/01/2008

北縣消防通道與機車停放問題難兩全, 會勘結論反覆惹民怨

2007/06/28 01:59地方中心/北縣報導
http://www.ettoday.com/2007/06/28/91-2118045.htm

台北縣史上最叫人驚心動魄的火警,非92年8月31日發生在蘆洲市大囍市社區的大火莫屬,當初這場惡火造成15人死亡、70人輕重傷的慘劇。造成如此重大傷亡的主因,便在於騎樓停放的大量機車使火勢一發不可收拾,並阻礙了逃生和救災的路線。4年過去了,台北縣的騎樓,大部分仍舊塞著滿滿的機車。近日,新莊市的台北大城社區居民投訴,台北縣消防局為了消防通道的劃設爭議,粗魯的要用雙邊補繪禁停紅線來解決問題,卻無視將更多的機車趕往騎樓,反而造成更大的居家安全威脅。

回顧92年8月的蘆洲大囍市火災,騎樓停放的大量機車不但使火勢一發不可收拾,更阻礙了居民逃生和消防救災的路線。也因為這場惡火,台北市政府於民國93年頒布了「消防通道劃設及管理作業程序」,明文規定各項消防通道的劃設辦法。

近日,新莊市台北大城社區的居民投訴反應,台北縣至今沒有一套關於消防通道劃設的明文規定,僅能靠一次又一次權責機關的會勘,反反覆覆作出不同的決議,讓社區居民大罵北縣消防局和新莊市公所讓人無所適從。會勘的反覆紛爭不但擾民,最近一次做成的會勘結論更讓居民質疑,在完全不考慮機車停放問題的情況之下,強行將寬近8米的巷弄劃設雙邊紅線,將因為大量的機車無處停放,使得騎士不得不把機車遷往社區的騎樓、露台,一旦發生火警,難保大囍市的悲劇不再重演。

台北縣新莊市台北大城社區,素以嚴謹的大樓管理委員會進行社區管理,主任委員吳麗華表示,為了考量消防救災的需求,該管委會於民國94年5月行文請求台北縣政府消防局,針對巷弄的汽機車停放問題進行實地會勘,以確保一旦發生火災時,高樓雲梯車可以順利進行救災,豈知,這一次的會勘,卻開啟了2年反反覆覆7次的會勘結論更迭,巷弄汽機車停車格和禁停紅線的劃設,塗了又塗、改了又改,主因在於台北大城社區和對街台北居易社區見解不同,而全責機關難以依據明文的規定,協調出雙方都同意的停車秩序管理共識。

台北大城社區主任委員吳麗華表示,最近一次於96年5月10日所進行的會勘結果,北縣政府及新莊市公所等相關權轄機關,在歷經6次反覆會勘的不同結論之下,由於無法順利協調兩個社區對停車秩序的管理共識,乾脆不考慮社區800多戶民眾的機車停放需求,將原本一邊停放汽車、一邊停放機車的巷弄,作成全部淨空並雙邊補繪禁停紅線的決議。

社區主委氣憤的表示,這條巷弄寬近8米,如果劃設單邊紅線,留一邊設置為機車停車格,不但可以確保救災車輛通行無阻,還可以讓住戶的機車不至於騎樓、露台到處亂停,可是權責機關卻粗魯的要以雙邊紅線的補繪,省下兩邊住戶的反覆協調麻煩,完全不深入的去思考,一旦巷弄雙邊都劃了紅線,為數上百輛的機車將到處流竄,比起現在機車停車格還要更靠近住家的騎樓、露台,可以想像將堆滿更多一桶又一桶不定時引爆的汽油彈。一旦發生火警,更可能阻礙了社區居民的逃生路線。

台北大城社區居民表示,在蘆洲大囍市的大火之後,台北市政府隨即於93年頒布了「消防通道劃設及管理作業程序」,明文規定各項消防通道的劃設辦法。不過台北縣的居民,卻還是只能夠靠權責機關的反覆會勘,換一個人就換一個腦袋,2年之間反反覆覆的會勘結論讓居民無所適從,難道台北縣民真的比較起台北市民就是次等公民嗎?實際上,參考台北市政府的「消防通道劃設及管理作業程序」的規定,以此案例來看,該規定為「未滿五點五公尺之道路,劃設雙邊禁停紅線」、「五點五公尺以上,未滿七點五公尺以上之道路,劃設單邊禁停紅線」,而引起這樣反覆會勘的巷弄,寬達7.7公尺,實在離雙邊都劃紅線的標準差得遠。

台北大城的社區居民表示,劃設禁停紅線、管理消防通道的目的就是在於居家的安全考量,台北縣政府消防局實在不應該睜一隻眼劃紅線、閉一隻眼乎視更多機車遷往騎樓、露台將引發的更大火警安全威脅。更期待的是,關於消防通道的劃設和管理辦法,可以儘早有完善的明文規定,建立一致性的執行標準,居民才不會面對公務的執行無所適從。在有明確的規範之前,台北縣政府消防局應該更審慎的從全盤去考量防災安全的全貌,不要誤以為劃上紅線就解決了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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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大城各位住戶2008年新年快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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